南方财经6月5日电,据企业预警通,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与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已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结果。根据判决正规股票配资公司,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需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重庆建工前期设计费、成本费用1745.21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利息自2023年11月1日起按贷款市场同期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支付完毕。案件受理费及鉴定费用由双方分担,二审案件受理费亦明确分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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